教科院:滁州市初中校长提高培训班系列学术讲座之十四

作者:陈瑜发布时间:2024-07-31浏览次数:47

为全面推进滁州市初中教育质量提升,进一步提高校长管理工作和科学育人水平,结合滁州市教育改革和初中校长队伍的现状,积极发挥高校助力地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积极作用,我院承办滁州市初中校长提高培训班并开展系列学术讲座。7月30日上午在我校行政楼一楼视频会议室举行第十四场学术报告,本场学术报告主题为《以依法治校,推进中小学治理现代化》,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院长、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督导研究中心主任苏君阳教授主讲,培训班全体学员参加。

讲座伊始,苏君阳强调了法治是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治理现代化重要内容。随后他围绕为什么要推进依法治校、如何理解依法治校、怎样推进依法治、推进依法治校中应注意的问题四个方面展开汇报。

苏君阳指出,在依法推进学校治理中,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法在学校治理过程中的作用与价值,切实保障国家意志以及学校组织管理意志能够有效贯彻与执行;另一方面也需要看到法治本身所存在的局限,避免陷入到泛法治主义的误区中。作为领导干部尤其是学校管理的决策者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明确内部法适用的边界,清晰地了解内部法能解决什么问题,不能解决什么问题、要确保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最后他强调:“治需依法,法为良法,执行需严,恪守法界。”

讲座末尾,贝斯特bst3344副院长刘海涛对苏君阳教授的报告内容进行总结并分享了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讲座结束,参会校长纷纷表示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将深化此次讲座内容,学以致用,在未来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在学校治理过程中的作用与价值,切实保障国家意志以及学校组织管理意志能够有效贯彻与执行。(通讯员:张敏杰  初审:刘海涛)


终审人:王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