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行知杯”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6-08浏览次数:231

 

滁州学院贝斯特bst3344

 

教科院政201510

 

关于开展第四届“行知杯”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的通知

 

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和学校关于开展实践教学的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实践教学,认真做好实践育人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活动引导人、教育人、塑造人、激励人的作用,贝斯特bst3344决定开展以社会调研为主题的第四届“行知杯”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在校内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广泛发动青年学生投身社会调查,通过开展以基础教育及相关教育议题为主要调研内容的暑期实践教学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教育,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在调查研究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发现新知、运用真知、奉献社会、增长才干,为自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活动主题

行知合一,投身社会,教学合一,强化实践

三、参加对象

贝斯特bst3344全日制在校非毕业班本、专科学生

四、活动原则

1、立足教育。结合贝斯特bst3344专业特征,以基础教育及相关教育议题为主要调研内容。通过调查研究,端正专业思想,为未来从事基础教育教育教学与研究奠定基础。

2、服务基层。鼓励大学生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调查项目,进一步提高认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3、集体活动。支持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志趣相投的学生,通过合理组合,组建调研团队,形成集体研究成果。

4、就近调研。提倡大学生利用暑假还乡的机会,以居住地为调研切入点,深入当地开展社会调查研究,为家乡建设献计献策。

5、安全第一。教育学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暑期社会调查活动,保证活动的效果和质量。

6、按项组团。要求学生组团通过项目申报获得立项资格。学院对获准立项的社会调研项目实施项目化管理。

五、内容要求

1、调研项目必须围绕一定的主题开展,以基础教育及相关教育热点问题或现实问题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和时效性。

2、调研主题要求新颖深刻,表达自己的独到观点,并提出相关建议与对策,体现大学生对于社会的关注与思考。

3、调研项目应结合所学专业,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富有特色的社会调研。

六、项目来源

1、征集项目:即受校、院学术科研机构、教学单位及教师委托,结合相关科研课题和课程教学,设定调研课题,面向贝斯特bst3344招募学生团队而开展的课题与课程调研项目。

2、自主项目:即由学生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专业兴趣、技能特长,拟定调研项目、选择调研地点、制定调研方案,并自主组建调研团队。

七、教师选聘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

2.教育理论扎实,专业基本技能和教育教学技能娴熟,知识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

3.了解基础教育,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熟知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政策和走向。

4.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较丰富的教研经验,教研成果突出。

5.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八、团队组建

1、贝斯特bst3344“行知杯”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社会调研项目实行团队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团队主要成员必须是贝斯特bst3344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学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须出于本人自愿,并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

2、学生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专业兴趣、技能特长自主组建社会实践团队,建议跨年级、跨专业,以生源地为单位组队;每队规模6-7人,并确定领队1名,领队者要求具有一定社会实践经验,对拟选择实践地点经济、社会、人文状况熟知,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每队至少有1人在调查地能够获取一定的支持;必须有1位专业指导教师。

3、为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覆盖面,每个团队只准许申报一个实践项目,每个成员只准许参与一个团队项目,发现同一成员多次申报的取消其参加团队的立项资格。

九、活动安排

1、动员培训阶段2015.6.8 -2015.6.15

动员: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动员会,强调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并介绍历年来我院在社会实践中的优秀成绩与所获荣誉,鼓励动员我院学生积极热情地参与本次社会实践调研活动。

培训: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学院将组织有意向报名参与社会实践调研活动的同学,就选题以及申报注意事项进行前期培训。

2、申报评审阶段(2015.6.16-2015.6.28

申报立项:各团队需在贝斯特bst3344网站下载《贝斯特bst3344实践教学活动社会调研立项申报书》、《安全责任书》,进行项目论证和申报,并于2015619(星期五)以领队人所在班级为单位将上述资料及《贝斯特bst33442015年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社会调研项目一览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交聂辉老师处。所有书面材料用A4纸打印。

项目审核:20156月下旬,学院将组织专家、老师对申请参加2015年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社会调研项目进行论证,确定立项项目和资助经费数额。获批项目须做好项目修改,于2015626日将申报书定稿纸质稿和电子版交予学院聂辉老师处存档。

3、专项培训阶段(2015.6.29-2015.7.3

学院将邀请相关老师、历年院内外优秀实践团队代表等对社会实践理论问题、方法问题、活动安全、危机处理、摄影摄像、实践报告的撰写等多层面、多角度进行辅导和说明。获批项目成员必须全部参加。

4、实践调查阶段(2015.7.13-2015.8.21

各调研团队利用暑期深入实践,开展调查研究,搜集相关数据,撰写调研报告。调研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活动期间,各项目组要及时向学院反馈活动情况,若有团队被当地媒体采访报道,项目负责人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将报道资料和实践过程中的所闻所感,配上相关图片,及时发送到聂辉老师信箱(280148898@qq.com,学院将及时报道各调研团队的活动情况。

活动结束后,各队要认真撰写总结报告,完成所申报课题的结项总结工作。

5、成果整理阶段(2015.8.22-2015.9.11

各项目团队应及时将材料按照要求进行汇总和整理,在911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送交学院。

6、成果评审阶段(2015.9.12-2015.9.30

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以确定最终结果。逾期未能上交材料的团队,将被取消参评资格,并追回先期拨付的调研经费。

7、总结表彰阶段(2015.10.8-2015.10.16

根据各团队实践效果、提交相关材料,对调研项目优秀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组织优秀项目团队和个人进行成果汇报与宣讲;同时,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将直推其参加“挑战杯”大赛及相关评优活动。

8、成果反馈阶段(2015.10.17-2015.11.20

将调研项目优秀成果反馈各地有关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成果的可行性和现实性,经过“再考察、再修改、再斟酌”,形成一批有质量、有措施、有实效的调研报告。

十、项目成果

1、实践材料:各个获得支持的团队必须按照《贝斯特bst3344暑期实践教学社会调研结项报送材料清单》上交相关实践材料,包括活动照片、影音材料、文字材料、活动感想等。

2、科研成果:各个获得支持的团队必须有相关的科研成果,如社会调查报告、论文等,其中调查报告应不少于6000字。

材料上交截止期限:2015911,逾期视为未完成实践任务,取消对该团队的全部经费资助。

十一、相关要求

1、广大同学要认识到社会实践活动在自身成长中的作用,各班级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学生中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号召全体同学踊跃参加此次活动。

2、各项目团队在设计活动方案时要积极创新活动方式,深化活动内涵,注重活动成效,进一步推动社会实践调研活动不断发展。

3、各项目团队应学生积极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向新闻媒体投稿,扩大贝斯特bst3344的社会实践活动影响力。

4、各项目团队要积极产生社会调研成果,积极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交社会实践成果。

5、各项目团队要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随时与学院保持联系,及时上报活动信息,调研期间,所有成员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

十二、领导小组

贝斯特bst3344第四届“行知杯”暑期实践教学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旭

副组长:聂辉

成员:卞佩峰、宋德如、张发勤、骆玲玲、刘雨、刘新龙

十三、活动联络

  辉:电话:15222906621;邮箱:280148898@qq.com

附件1:贝斯特bst3344实践教学活动社会调研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贝斯特bst3344暑期社会调研指导教师登记表.doc

附件3:贝斯特bst3344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安全责任书.doc

附件4:贝斯特bst3344学生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社会调研立项申请报送材料清单.doc

附件5:我院2015年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社会调研项目一览表.doc

 

                                    贝斯特bst3344

                                                                 

 

主题词:暑期实践教学    调研活动    通知               

 

  抄报:实验实训中心    教务处    团委                

  抄送:                                               

  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办公室        一五月七日印

主动公开(除密级外)                      共印2

 

                              二〇一五年六月七日

终审人:张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