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是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促进学生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转化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所学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的全面检查。为保证学生校外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校外实习管理工作;结合我校现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分散实习单位基本要求
校外实习应安排在有合作协议的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无合作协议但愿意接受我校学生开展校外实习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小学教育专业、人文教育专业的实习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学或者类似教育机构实习;公共管理专业的实习单位原则上应是政府部门、非(准)政府部门、社区管理部门或其他企事业单位。
(二)上述组织、部门或单位所提供的实习岗位必须能满足《贝斯特bst3344实习大纲》的要求,具备完成实习的场所、仪器设备、资料及相应的安全保障条件等。
(三)实习单位工作秩序稳定、管理水平较为先进,有合格的协作指导教师,能够按照我校有关实习管理规定和要求,对实习学生进行指导和管理。
(四)不允许学生到不具备培养资格的单位去进行毕业实习。
二、、实习时间
分散实习的同学可以自主安排时间,实习期限不能少于一个月,并于
三、实习内容
(一)公共管理专业
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可在以下内容中选择一个项进行毕业实习。在实习过程中,须根据实习单位情况,积极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自主选题,拟定调查计划,在充分调查研究、分析整理资料的基础上,撰写一篇调查研究报告,要求内容真实,观点鲜明,有典型材料,有较深入的分析,文字简明扼要,字数2500字左右。实习结束后将调查研究报告上交院部,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1、政府部门工作实习
①了解和熟悉其作为一政府部门所共有的工作内容、规范、流程等;
②了解该部门所特有的发展背景、政策法规、工作方法;
③深入了解和学习具体业务的职责和管理业务流程,如政策调研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的制订等;
④熟悉各种公文的格式和写作要求,掌握计算机应用操作及办公自动化的技能。
2、公共服务领域的非政府组织部门实习
①掌握实习所在领域公共事业发展概况、相关政策、方针和法律规范、管理体制、管理机构;
②学习实习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特别是其作为非营利性服务组织,在服务途径、沟通方式、协调技能上的特色和技巧;
③根据实习单位所在行业的不同,研究该行业公共事务管理的特点与现状,特别是非(准)政府组织的发展特点与趋势。
3、社区(村委会)管理实习
①熟悉实习社区(村委会)的发展概况、相关政策、管理体制、管理机构;
②协助社区管理人员做好社区(村委会)党建管理、社区(村委会)服务、社区(村委会)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村委会)经济管理、社区(村委会)文化管理、社区(村委会)社会保障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③学习社区(村委会)管理方式、工作技巧,锻炼处理基层事务的综合协调能力。
4、其他是企事业单位实习
①学习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熟悉整个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流程;
②完成指导老师分配的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其他综合管理工作的任务。
③依托实习单位的具体项目或者岗位从事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或者执行具体事务,在实践中提高解决问题能力,培养职业技能。
(二)小学教育专业、人文教育专业
小学教育专业、人文教育专业同学须在同一实习单位完成以下所有实习内容,缺任何一项即判定实习成绩不及格。
1、教学工作实习
①完成教学设计(教案)不少于6学时,并付诸于课堂教学;
②观摩原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学习授课经验,听课不少于6节课;
③参与指导学生课外辅导;
④参与作业设计和考试命题,批改作业和考试成绩评定。
2、班主任工作实习
①在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下,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思想及行为状况,制订实习期间班主任工作计划,负责一个班级的管理和教学工作,包括日常管理和主题教育。
②在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班级工作计划开展班级工作。在学生自习、课间操、文体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中,做好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③在实习学校情况允许的前提下,有目的、有计划地结合实习学校的情况,设计并召开至少1次主题班会或开展其他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3、教育教学研究
①主动参加实习学校的教研会议、研训活动、公开教学、课例研究等校本研究活动。
②积极参与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协助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调研等工作。
③结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展研究工作,争取在实习实践工作中,争取实习指导教师的支持,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主题部分的写作。
④结合专业或师范教育特色,联系基础教育实际,运用教育理论及有关知识,进行基础教育调查研究。
四、实习成绩的评定方法
1、公共管理专业实习生实习成绩由调查报告和上岗实习两部分组成,调查报告成绩由院部安排相关老师评定,上岗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定,院实习领导小组评定实习总成绩。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2、小学教育专业、人文教育专业实习生实习成绩由校内实习和上岗实习两部分组成,校内实习成绩由校内指导教师评定,上岗实习含教学工作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定,院实习领导小组评定实习总成绩。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五、实习结束时应上交的材料
实习生返校以后,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实习鉴定表和其它相关资料并交院部备查,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依据。
(一)公共管理专业
1、实习鉴定表1份;
2、调查研究报告1份。
3、个人实习总结1份,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场所、实习过程、实习内容、实习心得感受以及对整个实习过程的各种建议与意见等。个人实习总结须使用院部提供的表格模板,手写完成。相关表格从院部网站下载打印。
(二)小学教育专业、人文教育专业
1、教育实习鉴定表1份;
2、代表性教案(含教学反思)1份;
3、主题班会(或活动)计划(含活动总结)1份;
4、听课记录表4份;
5、个人实习总结1份,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场所、实习过程、实习内容、实习心得感受以及对整个实习过程的各种建议与意见等。
以上材料均须使用院部提供的表格模板,手写完成。相关表格从院部网站下载打印。
六、实习要求
1、学生应从“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利于就业”的角度,结合就业选择基础条件好,管理经验丰富、任务量充足,能与学生的学习内容密切联系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学生选择的校外指导教师要在工作一线,热心高等教育事业,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2、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参加与实习无关的活动;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3、实习学生应给院办公室、辅导员、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预留联系电话,经常性地通过适当方式(电话、邮件等)与院部联系,汇报实习情况,反馈信息,对实习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征求辅导员老师或论文指导教师的意见。
4、实习学生应勤勉工作,虚心学习,主动求教,并在实习中搜集资料,为论文写作奠定基础。
6、实习结束前,学生应对本次实习进行认真总结,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并请实习单位签署考核意见,加盖公章。
7、毕业实习是一项认真、细致的工作。按学校规定,凡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只发结业证书。因此,每个实习生要严肃对待实习工作,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中努力,对于在分散实习申请和实习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出,实习成绩按“零分”记载,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终审人:教科院